多國在與中國確認三原則時許多國家並未承諾或認知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獨立有明確切實的利益可能性。這是獨派法理台獨的立論之一。
先不論中國畫下底線承諾的兵災。 我想問的是就算成功公投制憲獨立,當變成雙方外交戰的時候,除了自身公法上地位的宣稱改變。當變成外交戰,在中國的聲明和台灣的立場要擇一支持的時候。有什麼改變能讓他國支持我國而非中國?
我想到的例子是200年前一個美國黑奴他宣稱依美國立國精神他不可能是奴隸。
所以他就自由了。
這樣你沒有黑人問號?
要儲備什麼實力?要怎麼發揮社會影響力?怎麼備妥武力必要時一戰?宣傳這個理念的那群因此謀得政治利益的人沒有方法也沒有進程。
高喊自由除了自爽感到有尊嚴外並不會得到自由。擊倒敵人那一刻才是自由的開始。宣言式的爽是在那個時候的事後確認。
連臥薪嘗膽和胯下之辱的苦澀都忍不住,喊爽言爽語大家一起高潮。對努力儲備力量的人群起攻之,然後繼續為自己的聲音感動。
為了神壇上的大義所有其他是非都能犧牲。連自身的勞動權利都能不顧不置一詞。
這現象沒有那麼陌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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