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是因為尼爾.蓋曼的序。 他說要是馮內果晚生五十年,生在不同的國家,又徹底交錯 朋友。寫出來的東西就會像這樣。於是,我毫不猶豫的翻下去。作家不見得有好品味,但至少都有自己的品味。

這個時空錯亂的馮內果,叫 馬丁.米勒。愛爾蘭人。 這本書裡,寫的是紐約。
主要人類角色
凱莉 失業,偷竊維生,患有客隆氏症,腸道壞死裝有人工肛門和造口袋。

丁尼 滿口粗話,自私自利的爛到爆業餘小提琴賣藝者,過胖,沒錢繳房租,
喜歡看色情電話電視廣告。

紐約遊民。 主要是不断路倒死亡。有些喝自己調製的甲基酒精飲料又有妄想症。

看到這裡任誰都會覺得這本書一定他媽的悲慘,黑暗。

錯了。

在這一團爛泥裡,作者總是能找到愉快的,激勵人心的部份。
總之,感覺就像。"歐,天啊。我們真的是在地獄裡。" 然後 "那來找點樂子吧。"

額外的優惠是,進一步了解紐約搖滾。 尤其是紐約娃娃。還有 瑟諾芬 和 波斯長征記。
總之,看完以後我找到勇氣,又樂觀開朗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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